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4]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盐山县县域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建设排水管道3633m,管径DN200-DN1500,建设雨水口4194座,检查井2876座;新建一体化排涝泵站1座,管道清淤修复50km,购置排涝设备3台,以及建设其他配套附属排水设施。招标范围: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并经图纸审查合格后出图以及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全过程设计服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周期从本项目设计开始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注: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3 09:00至2025-03-2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