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高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第一批次)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高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发投2024(1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上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县上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投2024(1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高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第一批次)。 2.2建设地点:高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规模为3000m3/d,相应建设高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尾水提升泵房及尾水管道、湿地至用水点再生水管道。建设开放式景观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总面积7973.64m2,有效净化单元面积5051.65m2,用以进一步提升水质、减小南广河污染物排放量和提升区域景观环境效果。湿地配套建设再生水调蓄池、加氯间及回用泵房。 本项目将分批建设,一批次建设内容:人工湿地、尾水提升泵站及管道(高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至人工湿地)、中水泵站、各中水取水点间的管道(白鹤林大桥至高县中医院、滨河湿地公园)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清单所示内容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