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路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五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大发改〔2024〕6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3668.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59.09万元,建设规模:大名府路(引河至五得利大街)881.334m,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电力通讯埋管、雨污水管网、供热供气管道、路灯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大名县主城区。【2】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55日历天)。【3】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651.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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