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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常园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常园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常园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常园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常园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保护性移栽绿化,保护性拆除道路,施工d300-d800pvc-uh实壁管道共计1310.92米,钢筋混凝土窨井39座,雨水口33座。施工完毕后,铺设10m宽沥青混凝土路面和道路东侧铺2.5m宽50mm厚仿石材人行道,西侧与现有围墙进行补浇混凝土,设置路灯,交通标志,完善通信及信号预埋管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417.67万元(含暂列金8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常园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含:移栽绿化、拆除道路、管道1310.92米、钢筋混凝土窨井39座、雨水口33座、沥青混凝土路面、仿石材人行道、路灯、交通标志、完善通信及信号预埋管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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