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安新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安新县城区内排水系统进行改造,由雨污合流制改造为雨污分流制,通过对现有的雨污合流管道改造并清淤,新建雨、污水管道,来实现雨污分流。
污水管道:对设计范围内所有现状合流管道疏通、清淤后作污水管道利用,如施工清淤中管道破损严重,对其进行修复,无法修复的根据施工情况,进行拆除新建,合流管道清淤长度约30.329km。
雨水管道:建昌街(雁翎路-育才路段)、老城区的神道街、小南街、南北向小街不进行新建雨水管网,原有合流制管道保留作为污水管道使用,仅对现状合流管道末端进行截留设计来完成雨污分流;对积水严重地段,如人民医院、依丽兰大道与西关街交口往南约100m,依丽兰大道道路西侧积水严重,本工程考虑增设雨水收水支管及收水井设施。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其他道路新建雨水管道,管道长度20公里,管径d600-2*d2600,新建雨水泵站3座。正义路(永安大街-建设大街段),道路长度约830m,对道路车行道及人行道整修,水泥路面改沥青路面,并对路灯进行设计。
2.3.建设地点:安新县城区,北至大张庄排干渠、南至环城路、西至伊丽兰迎宾大道、东至崇文大街。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329397023.84元,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为91462693.60元;二标段最高限价102679714.68元;三标段最高限价135254615.56元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底。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包含1#系统道路、雨水管道建设及原污水管道清淤修复和1#泵站建设。
第二标段:包含2#、4#系统道路、雨水管道、正义路道路照明建设及原污水管道清淤修复和4#泵站建设。
第三标段:包含3#、5#系统道路、雨水管道建设及原污水管道清淤修复和3#泵站建设。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含雨污分流或管网或排水)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开始日期之后)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至少提供一项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今)主持的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含雨污分流或管网或排水)施工业绩。并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2022 年 01 月-2022 年 06 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30 09:00至2022-07-06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06-30 09:00至2022-07-06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新县安新镇建设大街213号三楼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瑞祥大街101号尚泉小区写字楼三层 |
邮编: | / | 邮编: | 071028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人: | 李玉良、燕浩 |
电话: | 0312-5333111 | 电话: | 0312-7510795 |
传真: | / | 传真: | 0312-751079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b20120808@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开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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