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城县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B2024003
项目名称:浦城县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1.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浦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即南浦街道全部,及河滨街道、莲塘镇、万安乡的一部分。(项号1)
1.2规划期限:2024-2035年(项号2)
1.3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构建适应城市发展和环境变化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为目标,以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切实增强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项号3)
1.4文本重点内容:
(1)排水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结合地形,分析城市现状排水情况,评估现状排水干管渠和设施排水能力,对规划区排水系统进行总体评估和内涝风险评估。(项号4)
(2)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出径流量控制、径流污染控制要求。(项号5)
(3)雨水管网系统规划——根据城市地形地貌和受纳水体情况,合理划定城市雨水排水分区,结合雨污管道混接排查的调研资料,完善雨水管道建设,实现排水系统的清污分流。(项号6)
(4)城市防涝系统规划:结合城市内涝风险评估,提出用地性质和竖向调整的建议及防涝设施布局。(项号7)
(5)近期建设——结合现状存在问题和片区近期建设计划,遵从轻重缓急原则,提出排水防涝设施及综合治理的近期建设任务。(项号8)
1.5主要图纸要求:规划范围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现状高程分析图、现状流域(水系)分析图、现状排水系统排水能力评估图、防涝系统总体布局图、雨水工程现状图、雨水工程远期规划图(项号9)
2、服务要求
2.1、所有资料收集、规划编制等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完成,采购人应当配合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项号10)
2.2、若无特殊情况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本服务项目的技术人员。如工作人员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投标人须提前一个月上报采购人,所更换人员的资格和信誉不得低于成交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项号11)
2.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员具有专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经验、并确保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到位,确保本项目工作质量。(项号12)
2.4、中标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规划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项号13)
2.5、服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执行业务,并对成果承担相应责任。(项号14)
2.6★、本项目若涉及保密信息及数据的中标人有责任对涉及项目的重要信息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的信息,需做好保密工作。(项号15)
2.7、中标人自备符合本项目工作要求的服务设备及软件。(项号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9-2867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联系方式:小全15080505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99-286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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