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功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武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武行审批复[202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武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武功县循环经济产业园。
2.2 工程规模:武功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其中:新建污水管道2150米,雨水管道5463米,再生水回用管道1800米,并配套建设接收井、检查井、雨水口、提升泵站和闸阀等附属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160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武功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6104313516cit98m6vj001;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基本信息均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外省进陕企业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施工企业信息网查截图。
3.5投标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单位,其中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属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联合体一经联合,其成员各方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参与方不允许更换。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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