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配套设施雨污外排工程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审发【2014】74号、市发改审发【2016】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公安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大道中段黄良街道东湖村以东片区。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警用航空基地雨水出水管道、雨水提升泵站及泵站压力出水管道。其中,①警用航空基地雨水出水管道:警用航空基地雨水出水管道沿南建项目代征绿地由南向北敷设,设计管径为d800mm,管道埋深1.8~2.0m,新建管道长度280m。②雨水提升泵站及泵站压力出水管道:本次拟建设雨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泵站日处理量为235200m3/d,泵站进水管管径DN1800mm,出水管管径为DN1200mm;
2.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大道中段黄良街道东湖村以东片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1493214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配套设施雨污外排工程;标段编号:E61011635067eabAUFNk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配套设施雨污外排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配套设施雨污外排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配套设施雨污外排工程,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其他要求: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主体信息库可查询,且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1 请申请人于2024年08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9月01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配套设施雨污外排工程,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配套设施雨污外排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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