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52;
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55;
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58;
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49;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项目已由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吴行审投资发(2024)6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吴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起县城区
2.2建设内容:新建供热用气管道10公里,并对城区原有的一次供热管网改造6.9公里。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概算总投资:2884.53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一标段:燃气管线部分
施工二标段:白石咀锅炉房至烟草公司一线供热管线部分
施工三标段:鸵鸟台至凯泽小区一线供热管线部分
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建设期的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施工二、三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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