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2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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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9982002202 |
招标内容: | |
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变更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4】12号(更))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国债、专项债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标段名称:饶阳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2标段;2.1.2招标编号:SK【招】2024062-2(2);2.1.3建设地点:饶阳县城区幸福路、新城路、开明街、诚信街、昌盛街、经二街、人和路、人民东路;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幸福路(博陵大街以西全长562米,博陵大街以东全长274.37米)段、新城路(博陵大街以西全长569米)段、开明街(平安西路以南全长687.50米)段、诚信街(平安西路以南全长702.55米)段、昌盛街(永安路-英才路长200米)的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网及路灯、消防等附属设施;经二街(永安路-英才路长200米)主要建设雨水管道,人和路建设给水管道、电力管网;人民东路配套建设停车位等附属设施;2.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2.1.6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并能够通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对投标人主体资格(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信誉的要求适用于联合体各方成员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7 00:00至2024-10-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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