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二标段已由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2406-610162-04-01-2637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在尚苑路(草滩九路-草滩一路)建设DN400再生水管道约5.0km;在草滩一路(尚耘路-尚林路)建设DN400再生水管道约1.9km;总计建设DN400再生水管道约6.9km。工程建成将满足经开区城市杂用水需求。本项目总投资340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686.13万元;
2.2 项目地点:尚苑路(草滩九路-草滩一路)、草滩一路(尚耘路-尚林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340288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1003506IttVs7o88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二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6 其他:本项目工期 90 日历天,尚未开工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2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4.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4.4申请人及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3.4.6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1 请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10月21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二标段,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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