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滦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滦审批字(2024)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滦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1.2 项目地点:项目涉及滦州市7个乡镇,20个村庄2.1.3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购置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412套,建设PVCDe200主管道130929米、PVCDe200入户管道20178米,建设φ450塑料检查井8346个、φ315塑料排污井8346个等。共分为一个标段。 2.1.4 计划工期:12个月,预计2025年12月完工;2.1.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00至2024-11-21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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