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雄衡协作区饶阳协同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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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7365001G01 |
招标内容: | |
雄衡协作区饶阳协同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衡协作区饶阳协同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变更雄衡协作区饶阳协同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63号【更】)、《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变更雄衡协作区饶阳协同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4】14号【更】)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集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雄衡协作区饶阳协同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1.2招标编号:SK【招】2024061-1;2.1.3建设地点:创业路以北、腾达街以西;创业路(西城大街-腾达街)、创业路(开拓街-曙光街)、开拓街(永安路-兴业路)、开拓街(平安路-创业路);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3333㎡,总建筑面积21100 ㎡。包括建设标准化厂房18900㎡,孵化器2000㎡,1栋附属用房200 ㎡,并建设园区道路交通、停车位、水暖电附属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给水管道1053米、雨水管道1053米、污水管道1053米、燃气管道1053米、通信管道1053米、电力管道 1053米并恢复路面等配套工程;2.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2.1.6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且成果文件深度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6 00:00至2024-12-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盲评(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分散评标,落实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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