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中核华兴西北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工艺管道及仪表阀门安装自控仪表安装专业分包工程采购需求计划-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工艺管道及仪表阀门安装项目,建设单位为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自控仪表安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 公开询价 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工艺管道及仪表阀门安装自控仪表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州新区项目地;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艺管道及仪表阀门安装调试。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有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有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管廊外线、原料罐组等相关自控仪表安装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等自控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内容及涉及的变更、签证、与各专业的配合工作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本次采购范围: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管廊外线、原料罐组等相关自控仪表阀门安装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等自控仪表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内容及涉及的变更、签证、与各专业的配合工作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等内容(具体以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次采购工程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 月29 日,共 90天(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的仅保留一家单位。
(7)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需求单位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串通报价等恶意行为的,将被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取消该供应商参与公司范围内采购活动的资格,处罚期限原则上为3年。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应当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管理人员配置(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3-5名管理人员的证书及对应社保证明);
5、工人配置(提供2-4个工人证书、对应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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