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污水厂石津干渠分区道路老化管道更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西污水厂石津干渠分区道路老化管道更新工程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5)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1.1桥西污水厂石津干渠分区道路老化管道更新工程设计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1.3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颐宏路(中华大街-明珠街)对现状DN1000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约0.8公里、对现状明珠街污水主管过北线民心河段清淤、修复。北新街(北二环路一柏林南路)污水管道改造、修复,管径为DN1000,长度约1.5公里。明珠街民心河口强排设施改造,对现状雨水排放口增加强排设施。规划路(北二环一联盟路),新建雨水管道约290m,管径DN1000、新建污水管道约260m,管径DN500。北二环北半幅(中华大街-育和街)改造雨水管网长度约为2.05公里,管径范围DN800-DN1200.改造污水管网长度为2.25公里,管径范围为DN500-DN1200,同时进行排水口提升改造工程。北二环为快速路。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06 09:00至2025-02-26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2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9.2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9.3郑重公告: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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