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3〕2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41.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用 994.62万元,建设规模:该工程为新建污水管道、化粪池、污水管网、雨水管道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光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978.2278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16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软件联系人员:胡工(13611514710)、黄工(18888603006)。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五楼 联系人:胡佳东、唐洋、钱旦 联系电话:0574-87304840 监管部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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